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省科协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作者: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企业科协:

为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开展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工作。今年为评选年,根据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4部委将启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工作,目前正在走程序,还未下达正式通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便于各地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得到广泛认可。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二、我省推荐渠道和名额

1.省直部门推荐。有关省直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各1名,奖牌候选团队各1个;

2.省辖市推荐。各省辖市原则上推荐个人奖候选人各1名,奖牌候选团队各1个;

3.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推荐个人奖候选人各1名,奖牌候选团队各1个;

4.其他基层科协组织。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原则上推荐个人奖候选人各1名,奖牌候选团队各1个。

5.创新争先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推荐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其中,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退休人员不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要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前期要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务必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电子版以“推荐单位+推荐人选/推荐团队”命名。材料包括:

(一)报送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渠道公章;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团队依托单位以及推荐渠道公章,纸质版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

4.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可在推荐过程中同步进行);

6.非涉密证明或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7.《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其中公安部门意见,根据此次评选推荐结果另行通知补交)1份;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根据此次评选推荐结果另行通知补交)1份;

9.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1份。

不尽事宜和需要变动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和申报单位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联系人:王静 0371-65707532

李东 0371-65707757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50008

电子邮箱:hnkxrc@163.com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5.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6.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7.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河南省科协


省科协文件通知及相关附件.docx

关于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苗子

    • 联系电话:0371-63934798

    • QQ:2078961585

    • 邮箱:2078961585@qq.com

    • 联系地址:郑州市黄河路96号

Copyright @2015-2016 www.hnstmjzxh.com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6006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