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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12-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为了规范“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的研究制定(修订)、颁布实施、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满足本会及分支机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审慎开展“学会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制定《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V1.0)。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V1.0).pdf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7年1月19日         


关于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是由全省土木建筑领域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全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科技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管单位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民政厅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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