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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为了规范“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的研究制定(修订)、颁布实施、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满足本会及分支机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审慎开展“学会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制定《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V1.0)。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V1.0)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
2017年1月19日
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